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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来源:除尘设备 发布时间:2018-11-23

董事会和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共同责任。
    
     2009年3月20日,浙江菲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第22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2009年4月2日,上午8:30在浙江省诸暨市王云路88号公司总部举行现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舒英刚主持。会议由11名董事和11名董事出席。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出席了会议,联席董事寿志毅先生回避了联席交易表决。董事会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大会以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主要业务计划。
    
     2。大会以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08年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
    
     三。会议通过11票、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4。会议通过11票、0票反对和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报告2008的年度报告和摘要。
    
     5。大会以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8年工作年度报告》。
    
     6。大会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确认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9594826.55元。法定公积金515976.16元,占母公司净利润的10%。当年股东允许利润为9078850.39元,年初向股东转让的未分配利润为135813072元……52元,股东实际分配利润为144891922.91元。
    
     目前,国内经济还没有出现明显的复苏迹象。为应对钢铁价格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反弹,建议将2008年剩余利润用于补充流动性,而不用利润分配或资本积累基金来增加权益。
    
     7。会议以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被任命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初步计划》。
    
     独立董事意见: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是一家专门的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标准,能够很好地完成所有的审计任务。我们不反对公司继续聘用浙江天建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9年的财务审计机构。
    
     8。会议以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振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方案。
    
     1。浙江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詹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成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银行贷款,自申请之日起两年内提供同等连带责任相互保险。股东的椭圆形。协议尚未签署。
    
     1。浙江振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诸暨暨阳路90号;法定代表人:王苗付;信用等级:AAA级;经营范围:一般工业建筑、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工程、地基。建筑、建筑设备安装、钢结构安装、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勘察、建材销售、工程机械制造、幕墙设计、制造施工、国外经济技术合作定额。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澄城公司未审计资产总额、负债和净资产分别为1321038267.95元、812528072.16元、508510195.79元,资产负债率为61.51%,2006年度陈正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77782922.72元和净值P。租金93385845.40元。
    
     2。2008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的《上市规则》与澄城公司并无关系。
    
     为了解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合同履行量大幅增加造成的资金短缺问题,公司与成城公司进行了友好协商,同意为向fina借款提供等额的相互保险。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调查。据信,该公司的信贷和盈利能力良好。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相互保险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9。在关联方负责人寿志毅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于2009年以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除尘器等产品运输业务框架协议》。详细的信息可以在同时发布的相关交易的公告中找到,这将是2009-006年。
    
     10。在关联方负责人寿志毅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产品加工框架协议》。详情可在2009年至2007年间公布的相关交易公告中找到。
    
     11。会议以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
    
     1。舒颖刚先生:1958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76年4月,他担任诸暨机床厂副厂长、副主任、浙江静电除尘总厂厂长、秘书、飞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FIDA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以下简称飞达集团)董事长、浙江市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2。何国梁:1949年8月生,本科生,教授,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1968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浙江电除尘器总厂技术部和生产部主任、菲达集团生产计划部主任、环境保护和制造部部长、部长、部长。r为工程成套设备,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为菲达集团党委委员,菲达集团环境保护部主任和总经理。
    
     三。寿志一:出生于1959年11月,是一名大专、一名工程师和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197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菲达集团技术部主任、分厂主任、材料供应部主任、菲达环保副总经理和诸暨市兴达电气有限公司经理。飞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4。朱建波先生:1963年9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生,高级工程师。1981年任飞达集团设计部委员、ESP部副部长,现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5。陈建国:1954年9月生,中国共产党员,本科生,高级工程师,浙江省151项人才工程一级培训人员。1978年10月,他曾任菲达集团静电除尘器研究所所长、布袋除尘器研究所所长、技术开发部长、副工程师、助理总经理。菲达环保,目前是菲达环保主任和投资发展部长。
    
     周明亮先生:1969年7月生,本科生,中共党员,工程师职称。1991年参加公司2000年上市。从2002年6月至2003年4月,他担任公司证券事务的代表和助理秘书。从2003年4月到现在,他一直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7。齐世芳:1968年6月生,本科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92年7月,任投资管理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和资产管理部经理。中国钢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现任中钢资产管理公司三任经理。
    
     8。徐永斌:1962年12月生,博士,中国共产党员,会计学教授。1984年8月,杭州商学院财务会计学院副教授、助教、讲师、副主任、副教授、院长等职。现任浙江公商大学财务会计学院院长、教授,浙江公商大学博士生导师。
    
     9。高翔:1968年10月生,博士,共产党员,博士生导师。1995年9月,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讲师、副教授、副主任。现任浙江大学能源工程系副主任、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10。姜凤云:1971年12月生,中国共产党博士后成员。2001年7月,任中国太平洋(风险)集团副主任、贵州黔南州副省长、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董事、法纳副总裁。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的GER。他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的总经理。
    
     11。毛伟东先生:1968年2月生,硕士,律师。1987年8月在白米湾中学、雪棉中学任教,并担任诸暨市地理教研组长。1999年被录取为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现任哲江振邦法律公司副主任。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以及任职资格要求。可感知性。他们没有发现《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进入者的企业合并的情况,也没有解除。
    
     12。大会以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召开2008年股东大会议案》。
    
     (一)2009年4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注册的公司的所有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投票。持票人的代理人不得为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向其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其身份的其他有效证件、证件或者股票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登记。凭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三。2009年4月20日至24日,股东及其代理人应邀出席董事会秘书处会议8:00至11:30和12:30至16:30。外国股东可通过传真和通信(以到达董事会秘书处时间为准)登记。公司董事)。
    
     先生(女士)特此授权先生(女士)代表她出席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各项法案进行表决。没有指示的,代理人应当自行决定表决。
    
     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发表公开声明,提名毛泽东、徐永斌、高翔、江丰云为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被提名人与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关系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如下:
    
     此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者的职业、教育背景、头衔、详细的工作经历和所有兼职工作后作出的。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为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被认可。提名人:
    
     三。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建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其直系亲属和重要社会关系在浙江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中不受雇。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十大股东中的自然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
    
     4。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浙江菲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也不是其所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被提名人不是在提名前一年内为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和咨询服务的人。
    
     6。被提名人在与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所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任何单位不担任职务,在业务往来单位的控制股东单位不担任职务;
    
     7。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也不是独立董事。它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8。被提名者不是高级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者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央管理干部独立人格通知的通知。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辞职、退休后的董事、监事(中央纪委第822号)章程。
    
     包括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在内,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被任命为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5家,被任命的公司不超过6年。
    
     本提名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登记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号:2008120)第一条,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陈述真实、完整、准确,无虚假陈述和误导因素。被提名人完全理解虚假陈述的可能后果。
    
     宣言者毛泽东、徐永斌、高翔和江丰云,作为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公开宣布,我保证没有任何关系影响我独立自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我不是浙江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会员。
    
     2。我和我的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十大股东中的自然股东。
    
     三。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
    
     5。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也不是其所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本人并非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及咨询服务的人士,或提名前一年。
    
     第七,本人不与浙江菲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与其所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职务,也不与该等单位的控股股东担任职务。
    
     8。我不是国家公务员,也不是独立董事。它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9。我不是中层干部(党员领导干部),也不是独立董事。本人不违反中央纪律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关于上市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中层干部管理的规定。国家或退休(中央纪律委员会第822号)。
    
     10。我没有从浙江菲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感兴趣的机构和人员那里获得额外的和未公开的利益。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成立的浙江菲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简历及其他有关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包括浙江菲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内,我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五家,在浙江菲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任职不超过六年。
    
     我充分意识到独立董事的责任,确保上述陈述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陈述或误导性因素。我充分意识到虚假陈述可能造成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此声明确认其资格和独立性。在我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我将遵守规则、规章、通知:中国证监会起诉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并确保我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这些判断不受公司的主要股东。对公司感兴趣的人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董事会和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共同责任。
    
     交易内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将集尘器等产品的运输业务外包给菲达集团诸暨运输队。
    
     浙江菲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09年将公司除尘器等产品的运输业务外包给菲达集团诸暨运输队。
    
     飞达集团有限公司是该公司的控股股东。飞达集团诸暨运输船队是飞达集团的子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就这一相关交易达成了协议。公司关联董事寿志毅先生回避对这一提案进行表决;独立董事事先批准了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同意意见。T
    
     该交易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财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147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市诸暨望云路88号。法定代表人是寿志毅,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经营范围:电除尘器、气力输送、脱硫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塔式起重机等工程机械的制造和销售。保险丝开关;经营进出口业务、餐饮服务。菲达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792237万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资产净值2295416万元。
    
     为了保证产品的正常交货,降低成本,公司根据2009年运输市场的预期和2008年的实际运输情况,拟将除尘器等产品的运输业务外包给诸暨运输队。FIFDA集团于2009。
    
     根据市场价格,产品平均运价不超过0.36元/吨/公里,运输量约80000吨,平均距离1206公里,运输成本约3500万元。
    
     公司上市后,由于业务规模的大幅增长和产品运输量的急剧增加,为了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将除尘器等产品的运输业务外包。Zhuji Transport Team于2009成立。
    
     2009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过讨论,董事们同意公司的除尘器和其他产品由菲达集团诸暨运输队集中委托运输,便于管理。同时,参照公司前几年投标的实际运输价格和2009年的市场价格,确定运输价格,是公平的。
    
     公司将集尘器等产品的运输业务委托给菲达集团诸暨运输队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发展和经营。
    
     主要披露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表决程序、交易是否对上市公司和所有股东公平的意见。
    
     董事会和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共同责任。
    
     交易内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委托菲达集团有限公司加工部分产品。
    
     该交易一方面解决了公司业务规模大规模增长导致的生产力不足的严重问题,另一方面可以缓解公司资金和管理压力,集中资源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拓展市场,加快筹资项目效益的实现。
    
     浙江菲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集尘器等环保产品的钢结构件加工业务外包给菲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菲达集团)。装箱数量:每年不超过55000吨,其中出口配件8000吨,精加工件47000吨,铆接钢结构件47000吨;平均加工费控制标准包括税金:铆接钢结构件低于1100元/吨,出口m。零件及整饰零件不超过2500元/吨;时间限制:2009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就这一相关交易达成了协议。公司关联董事寿志毅先生回避对这一提案进行表决;独立董事事先批准了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同意意见。T
    
     该交易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财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147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市诸暨望云路88号。法定代表人是寿志毅,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经营范围:电除尘器、气力输送、脱硫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塔式起重机等工程机械的制造和销售。保险丝开关;经营进出口业务、餐饮服务。菲达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792237万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资产净值2295416万元。
    
     公司拟将集尘器等环保产品钢结构件加工业务外包给菲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加工数量:每年不超过55000吨,其中出口配件及精加工件约8000吨,出口配件47,0件。00吨铆接钢结构件。
    
     加工费核定方法:公司根据加工技术标准,确定零部件工作时间,确定钢材以外的零星材料消耗量,以及辅助材料、机械材料、水、电等消耗量。不同工时的劳动成本和成本,从而确定零部件的加工成本。加工成本是加工费的1.1倍,具体签订零件加工合同时,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出的加工费,通过比较市场价格o.包括税金在内的总平均加工费的控制标准是:铆接钢结构件低于1100元/吨,出口配件和精整件低于2500元/吨。
    
     菲达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雄厚的专业生产能力、保密体系,易于管理和控制产品质量,尤其是一些关键零部件。
    
     2009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董事们经过讨论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资源的有效整合,一方面,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解决了公司业务大规模增长导致的生产力不足的严重问题。另一方面,它可以缓解公司资金和管理的压力,集中资源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扩大市场,加快筹资项目效益的实现。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他们认为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公平的,程序是合法的,这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及公司所有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浙江省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3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通知,于2009年4月2日在诸暨市王云路88号公司总部举行。浙江省,通过现场投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大伟先生主持。监事会由3名监事、3名监事出席,监事会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仔细审查了2008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认为公司200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本条例所含信息可从2008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这一意见之前,有关编制和审查年度报告的人员没有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5。审议并采用《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聘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
    
     顾大伟:男,1964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他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名成员,也是一名工程师。他在1981年7月参加了这项工作。曾任国营诸暨化肥厂党委副书记、局长、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04年4月被调派至辉达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律委员会和集团监事会主席。
    
     杨民华:女,1963年生,大学文化,会计职称。1999年至2007年2月,任菲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菲达环保财务部副部长、部长,2007年3月任菲达集团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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