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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防治污染的三年行动计划(2018)

来源:除尘设备 发布时间:2018-08-18

为了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加强环境治理,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在这场斗争中,我们要按照上级的精神和实际情况制定好这项计划。
    
     在新时期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们要牢固树立和实践以碧山青山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的思想。南水北调问题,打蓝天卫冕,清水攻坚,抗争治沙旷日持久,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美丽株洲的建设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在2018和2019年度分别进行年度任务执行评估,并在2020完成了总体任务完成评估。
    
     基本解决城市空气、水、土、历史遗留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完善污染源监督机制,完成省政府发布的总减排目标,实现整体环境Q。2020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大幅减少,生态环境总体质量得到改善,空气质量达到83%以上,湘江河株洲段水质保持在C级。第二级,锡河流域整体稳定,娄河流域全境III级稳定,全县高于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单因素评价)为100%。
    
     具体目标:2018、株洲市空气晴天数达到292天,空气质量率达到80%,PM2.5年平均浓度小于48 g/m3,PM10年平均浓度小于73g/m3;2019,株州市空气晴天。295天以上,空气质量率达到81%,PM2.5年平均浓度小于46g/m3,污染物M10的平均浓度小于72g/m3,株洲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t总体质量下降。改善了生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3%以上,PM2.5平均浓度小于45 g/m3,10年PM2.5平均浓度小于70g/m3,株州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4%以上,其他县市空气质量超标。83%、天然气质量和质量稳步提高。
    
     (1)继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进清水塘工业区企业停产、搬迁、改造升级。在去年关闭147家企业的基础上,2018年度将关闭六个工业企业,包括竹枝集团和昊华化工(青水通搬迁司令部)。
    
     (2)开展分散性污染企业的环境整治工作,按照2018年8月底先停后治的方针,各县市区将对污染源进行深入调查。在其管辖范围内,制定补救计划并组织实施;2018年底完成淘汰和淘汰任务;到2019年底,完成搬迁和入境任务;到2020年10月底,完成升级改造任务;通过接受整治;继续开展监督检查。回顾和回顾(由市信委牵头)。
    
     (3)全面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综合管理。2018、建立动态更新的重点企业和监督分类表;全面推进表面涂装、包装、PRI的VOCs综合治理。NTIN和家具制造业;在20%以上重点行业完成VOCs的处理;初步完成4S店等汽车维修行业的综合治理;实现现有沥青搅拌站污染的防治。2019、50%以上重点行业完成VOCs控制任务;加强化工行业VOCs综合控制,促进低(NO)VOCs含量的使用,原辅材料和产品活性低。2020、重点行业如表面涂料、家具制造、印刷等将全面改制达到标准,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将基本完成。局带头)
    
     (4)完成工业企业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到2018年底,完成城市建成区建材、有色、热电、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的改造。易产生粉尘的燃料、固体废物应当密封,如密封带、封闭廊道、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封式运输车;散装物料应存放在棚内或防风抑尘网中,并提供W。喷头、洒水器和盖子等综合防尘措施。生产过程中的粉尘产生点(装置)应关闭,设置气顶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可见烟尘逸散。2019,非计划排放T。完成了规划区的改造工作,2020实现了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的完全覆盖和零疏漏。(市环保局牵头)
    
     (5)加强水泥、砖瓦行业综合整治,到2018年9月底,完成中材株洲水泥、Huaxin(株洲)水泥、湖南远大水泥、鄢陵长兴水泥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和改造。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不排放限量要求,根据要求安装窑头,安装在线监测装置A。与环保部门联系。(市环保局带头)
    
     烧结砖瓦工业封闭、淘汰、升级,实施《湖南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城市规划区禁止新建砖厂用于建筑,并关闭城市建成的砖厂。截至2018年12月底,规划区面积达2019。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预留砖瓦厂使用的低硫燃料,集中收集、排放后,必须收集和排放干燥、焙烧的烟气。NDER不应小于15米,应全面建设烟气脱硫除尘设施以满足《砖瓦行业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 620—2013)的要求,有必要关闭储存,鼓励INS。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的设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系。(市信委、市环保局分别牵头)
    
     (1)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在全市主要入口处设立定点控制点,加大对重拌车污染控制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RS、沙车、渣滓车夜间进城,安装3套交通干道的遥感设施,加强对道路上机动车的监督和监测,促进和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和维护(I/M)系统,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公交和出租车清洁能源的转化,鼓励短途乘用车优先使用汽油,降低城市交通拥堵率,鼓励绿色出行,优先公开。交通运输,加强轨道交通、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增加绿色出行比重。(市交警支队、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分别领导)
    
     (2)加强非道路流动污染源的防治。2018,开展非道路流动污染源防治工作,制定非道路流动污染源防治政策措施,加大排污检查力度。对船舶发动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严禁向非道路行驶机械和内河直航船舶销售渣油和重油。(市房局、市交通局分别领导)
    
     (3)提高燃料质量,加强油气回收和监管。2019,总供油国VI标准汽油和柴油。加强储油罐、油罐车和煤气站油气回收装置的运行、维护和监督。安装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年产量超过5000吨,合格加油站(市食品局率先)。
    
     (1)加强对建筑扬尘的综合整治。市政府和各类建筑工地严格执行6项L100%粉尘污染防治措施(现场围护、材料堆放、覆盖、土石方开挖、湿作业)。n、道路硬化、进出车辆清洗、沉淀物、垃圾车密闭运输等。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成本纳入总体建设成本,建立粉尘污染控制工作台帐,实现施工现场关键环节AN在城市规模以上的所有施工现场安装了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在线24小时动态监测扬尘总量2020。并配备雾枪喷洒水、扬尘,加强建筑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和土地的催促,但尚未进入施工现场的防尘监督管理。各类长途市政、公路、水利等。和其他线性工程以及大型建设工程,全面实施分段施工,实施粉尘污染防治措施,在平整阶段,对裸地和场地进行粉尘污染控制。严格实施硬化、绿化、覆盖的控制措施,及时查清粉尘的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强渣尘污染治理,使渣土运输车全面提高质量转化率。《车辆运输管理规范化》、《扬尘污染防治》、《消化场管理规范》、《装配绿色建筑》(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区)的实施情况。政府各占主导地位)
    
     (2)加强道路扬尘和郊区扬尘综合治理,根拉萨捐卵据路网要求,对人民群众负责,在城郊交界处建立综合扬尘污染控制系统。2020,郊区郊外裸露的地面将成为巴斯。全面实施全固化、全绿化,大力推行五合一精细化除尘措施:人机清洗、机械化清洗、地毯式除尘、喷洒、除尘等精细化管理,加强主、辅粉尘控制。第二条干线公路。加强城市入口和城市外围干线公路路段防尘,由2020个,可实现机修区域实现全覆盖。(市管局带头)
    
     (1)烹调油烟污染的控制。主要城市的所有餐厅都配备有高效的油烟净化装置,规模以上的餐馆配备了自动排污监测设施。2018,初步实施了第三方操作。建立了定期清理和长期监管制度,确保烹调油烟达到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小型餐饮店油烟污染执法,严格规范夜市,消除户外烧烤。T局,市环保局带头)
    
     (2)加强其他非点源污染控制,控制煤炭总量,逐年减少煤炭消耗,加强散装煤的污染控制,严格禁止高污染燃料禁止区内散装煤的使用和使用。依法对散装煤的经营进行调查和处罚,继续推进清洁能源转化为焚烧工程,加快天然气的转化,严格禁止秸秆焚烧和生活垃圾焚烧,综合治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202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禁条例》,县、市、镇(街道)、村(社)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烟花爆竹的规范化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委员会、市公安局分别领导)。
    
     在特殊护理期间,应完善应急反应机制,突出防治源头,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特殊时期,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特殊时期的重污染天气条件。控制、机动车辆分流和限制,加强对严重污染天气的预警预报,讨论、判断、修订和完善专项整治期、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各项工作方案,并制定各种措施。通过预警咨询、环境执法、专项监理等工作机制,根据水泥等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的安排,制定了工业企业实现高峰生产的实施方案。明确污染严重停产停产的企业名单,督促企业按照一厂一案的要求,完善对污染生产环节的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工业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加强粉尘污染防治,加强渣油、混凝土搅拌机、砂船等重型柴油车的道路执法。禁止烧烤、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落叶等。(市环保局带头)
    
     2018年12月底,编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逐步建立大气环境质量科学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和技术支持能力。将建立NG站,对PM2.5源分析和臭氧污染原因进行分析,以提高污染源的精细水平和原因分析,在对空气污染源进行精细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划。截止2018年12月底,2019年度努力建设100套PM2.5微监测点。(市环保局牵头)
    
     具体目标:湘江株洲段夏湾水质稳定,保持二级水质标准,全流域水质达到二级水质标准,全流域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全区内均达到ST级水质标准。城市功能性饮用水水质标准(单因素评价)为100%。
    
     (1)产业集群区的污水处理。2018,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将在河西示范园区东嘉条高科学园区、天新高科学园区、株洲市京开区株洲河塘工业集中区完成。株洲市老窖区老挝老窖区、株洲县老口区老口区段、醴陵市南洲区老口区、醴陵市景凯区东府工业区、油州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区。西安网岭再生工业区、茶陵泾开区、鄢陵工业集中区进一步完善和接受。(市环保局领导,县、市政府实施)
    
     (2)重点行业废水污染治理,2018年度完成了有色金属矿业和加工、(二级)氧化锌、硫酸锌等六个重点行业和有色金属废物综合利用,包括重金属污染,造纸工业2019,醴陵市城市表面处理行业标准化改造完成,重点涉水行业排放标准趋于稳定,2020、皮革、印染行业清洁化改造完成。国家环保局牵头,市委、县政府参与)
    
     (1)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2018,完成了云龙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启动,2019期完成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了第一期工程。2020年度金山村市荷花池污水处理厂(市房管局带头,市发展改革委及有关区级政府参与)
    
     (2)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城市村庄、旧城区、城乡污水的截取和收集,加快现有的污水管网分流改水改造;2018、完成天信片区和香田桥区管网优化;2019、湘石岭区、河台区和601港池塘区管网优化。2020、完成醴陵市、株州县、攸县、茶陵县、鄢陵县官镇污水处理厂管网扩建工程,确保县级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率达到95%以上。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入运行(市房管局带头,县政府参与)。
    
     (3)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2018, 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分别在株州县龙潭和醴陵市白土滩镇建成,黎里镇和Wangxian共完成2019, 2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醴陵市镇;在攸县桃水镇和茶陵县界首镇完成了2020, 2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ATES)
    
     (4)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应采取源头控制、污染拦截、垃圾清理、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对城市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定期向P市通报情况。城市建成区应根据要求及时完成水体调查,实现水面基本上没有漂浮物,岸上基本上没有垃圾,没有排污口,并宣布黑臭水体的名称。2018年底,完成醴陵市丰溪港、承埠港、钦施港、二圣河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对黑臭水体进行调查。醴陵市、攸县、茶陵、鄢陵等地将陆续开工,到2019年底,建宁港、醴陵市西岸河道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完成;2020,建成城市内黑色臭水体。调查城市面积,控制率不到10%(市房管局带头,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县政府参与)。
    
     (5)促进餐厨垃圾的处置。2018,建立了餐厨垃圾集中利用中心(市管局牵头)。
    
     (1)畜禽污染的防治。2018,禁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依法关闭和搬迁,畜禽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高于SU畜禽规模。2019、完善畜禽粪便污染防治设施和综合利用设施;市畜牧渔业局牵头,市环保局和县政府参与)
    
     (2)农村农业环境综合整治。2018,对所有乡镇和80%户农村生活垃圾进行了处理;2019,大型村镇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分散村庄建设小规模综合污水处理设施;2020,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的利用率呈负增长,土壤试验覆盖率和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和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管理局、市农业委员会、市环保局牵头,县、市政府实施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级覆盖计划》的要求,2018, 490年底行政村完成农村综合环境整治任务;2019, 60年底行政村全面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由市环保局领导,县、市政府实施)
    
     (1)船舶污染防治。2018,超龄船舶逐步淘汰,禁止生活污水排放符合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进入湘江河。单机化学船和单机容量600吨以上的单体油轮将依法废止,加强对生活船舶和生活船舶油污的回收,严厉打击生活垃圾的下落和非法排放。经营船舶污水(市交通局牵头,县政府参与)
    
     (2)港口污染防治。2018,完成了城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规划(2018~2020年),完成了全市港口码头垃圾、油污污水接收转运设施(市交通局率先)。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县政府参与)
    
     打击非法采砂,2018、鲁松区、天元区、石峰区分别建成三个标准化砂石料转运码头,关闭四个过渡性砂石转移码头,株州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等地。鄢陵县市应当规范梅江、浑河的沙石转运码头的经营管理,依法禁止河道内非法采砂,关闭违法的沙石转运场所(由市政府领导)。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建立了湘江株洲段浮渔的正常机制,建立并严格执行湘江、Fengxi、简宁、Baishi港的浮法打捞和岸线垃圾处理的正常机制,并落实资金来源。国税局和市行政局牵头,株州县和区级政府参与)
    
     (4)地下水污染防治。2018,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油罐可翻修或完工。(市环保局、市粮食局牵头)
    
     (5)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2018,本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污水处理设施,通过检查(市环保局带头,市交通局参与)。
    
     (1)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集中保护。2018,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标准化工作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依法清理。消除饮用水源保护区供水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二级保护区的污染治理建设项目(市环保局、县市级政府牵头)。市房屋局
    
     (2)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必须加强和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确保源头供水安全。2019,城镇饮用水源地标准化;将完成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的清理工作,消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与供水无关的建设项目,以污染为导向的建设。二级保护区项目禁止。(县政府、市水务局、市环保局领导)
    
     (3)完善饮用水源监测,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供水安全状况按国家要求向社会公布,集中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状况。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市环保局牵头、市房屋局、市计委、计。Y政府参与。
    
     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名单,定期检查排污单位排放情况并公布结果,定期监测、测试和评价饮用水源水质、供水厂和用户水龙头。ER水质和其他饮用水安全状况在行政区域内,根据要求定期公告供水厂出水水质安全状况。2018年初,所有县级以上城市的饮水安全将向社会公布。根据国家的规定,每隔六个月向公众公布一次黑臭水体的处理,以满足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的通知的要求。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环境保护部74号)等文件,公布重点污染物排放单位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方式、浓度和总量、排放超标情况、建设情况。以及污染控制设施的运行等污染源的环境信息。在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时(由市环保局、市房屋局、市卫生规划委员会牵头)。
    
     具体目标:把握当前城市土壤环境状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确保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和饮用水源安全为出发点,有效控制局部突出污染。离子问题、环境风险已基本得到控制,2020的污染农田安全利用率将达到90%以上,污染土地的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2018年9月,对农用地土壤污染进行了详细调查,逐步建立了土壤环境质量分类表,并按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理进行分类管理。报业率先,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参与
    
     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和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对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对符合质量要求的地块进行管理和控制。规划用地(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带头、市房屋局、市环境保护局)
    
     建立土壤污染重点整治企业名单,加强重点整治企业和工业园区监管,全面整治历史尾矿坝,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堵塞污染途径。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活动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经济信用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牵头。监理局和市房屋建设局
    
     重点实施中央专项资金的土壤和重金属项目。2018年底,潘家冲铅锌矿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石臼岭金碧岭区土壤污染治理工程,九埠江特钢污染土壤治理工程株州市市及周边地区有限公司将积极推进清水塘老工业区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环保局带头,有关县、市政府参与)。
    
     (1)所有工业企业停业停业,2018, 153个工业企业停产搬迁,(青水通搬迁指挥部和SHIMENG区政府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2)工业企业遗留污染物的安全处置。2018,完成核心区企业遗留下来的残渣和废洛阳pos机办理液的清除,清除冶炼企业的废弃结构,彻底消除T。建立了联合执法小组,交叉管理,相互监督,区域负责人,责任人,加大环境监测执法力度,确保所有关闭企业一周一次,不定期抽查。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信委、市消防支队领导
    
     (3)污染场地和土壤的修复和修复,2020,清水塘老工业区将被搬迁或关闭,完成污染土壤的修复,以确保被处理和修复的土壤符合规划地的要求。使用标准:(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清水塘搬迁总部、市环保局、石峰区政府、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参加)
    
     城市各级单位要充分认识抗击污染斗争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在反污染斗争中的领导地位,严格执行党和政府的共同责任制度。一个岗位的双重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环保局的第一责任人。本部门的环保工作和企业代表是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应当相互配合,依法履行职责,做到要形成强大的合力,与污染打一场硬仗。县乡领导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工作的落实。
    
     将县乡各部门的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的绩效考核,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签订年度环境管理任务与市政府签订书面责任书,对符合规定的客观责任书内容的人员进行奖励;未履行客观责任书内容的,应当追究责任。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TY。
    
     采用政府引导、财政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筹集规划项目资金,发展、改革、经济、信贷、环保、金融等部门应充分发挥其作用。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设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磷。饮用水源、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的处理、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的防治、土壤污染的防治和工矿企业污染的控制。根据政策条件,促进BOT、TOT、PPP等新模式的使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加强环境执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同步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总量控制制度,期限控制制度和强制淘汰制度等法律法规,严格把关。依法处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规范环境执法,落实执法问责制度,加强环境执法活动行政监督,建立先进环境。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环境监督执法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绿化山区的金山银山,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市民的生态文明素养,促进公众对磷的宣传。倡导文明、经济、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共同推进城市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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